269.刑法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发布时间:2023-12-05 1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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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详解

  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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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共同要件: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的概念: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与单位。

  一、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1、年龄宏观梳理(已满:生日第二天)。

  (1)完全无刑责:不满12周岁,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相对无刑责:

  ①“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完全刑责:16周岁以上(一切都负)。

  2、精神状态宏观梳理。

  (1)全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半疯(相对刑事责任能力):

  ①间歇性精神病: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不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时,精神正常负刑责;犯罪时精神不正常不负刑责。

  ②半迷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不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精神健康状况正常的人。

配套试题
1.(单选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  )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
A.十二
B.十八
C.十四
D.十六

 

2.(单选题)下列选项中,需要负担刑事责任的是(  )。
A.10周岁的甲盗窃珠宝店价值10万元的金银首饰
B.8周岁的乙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他的同学
C.20周岁的丙,先天愚型,用剪刀将路人戳成重伤
D.17周岁的丁,拦路抢劫

 

3.(单选题)(  )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A.已满10周岁不满12周岁
B.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
C.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D.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4.(单选题)汪某在13周岁时吸毒,协助他人贩卖毒品,抢劫1000元;15周岁时诈骗5000元,抢劫1000元。关于汪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构成吸毒罪
B.构成贩卖毒品罪
C.构成诈骗罪,数额为5000元
D.构成抢劫罪,数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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