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刑法之刑法的空间效力

发布时间:2023-11-30 10:14:44
考点导图
考点详解

  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刑法的空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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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涉及对国内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与国外犯(发生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的效力,属地管辖原则与属人管辖原则是两个基本原则,其他原则都是对这两个原则的补充与发展。

  一、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

  (1)适用对象:中国公民、外国人。

  (2)适用原则:我国领域内一律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除外情形包括,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中国刑法。

  港澳台:当地的刑法。

  (3)领域确定:

  ①固有领域:领陆、领水、领空;

  ②流动领域:船舶、航空器。

  补充:驻外使领馆(领域的延伸)

  (4)“地”的确定标准: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只要有一项发生在我国境内即可。

  二、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

  1、属人管辖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2、保护管辖

  《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3、普遍管辖

  《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举例:海盗、劫持航空器。

配套试题
1.(多选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情形适用属地管辖原则的有(  )。
A.外国人甲在中国境外打猎,因疏忽大意击中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斯某,致其重伤
B.外国人乙乘坐外国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中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C.中国人丙乘坐中国民用航空器,当该航空器进入外国领空时在该航空器上实施犯罪
D.中国人丁在中国境内打猎,因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中国境外外国公民布某重伤

 

2.(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
A.适用于我国的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3.(单选题)Tom,男,英国人,系该国农业部一普通职员,2008年7月14日以旅游者的身份来中国旅游,8月9日,Tom在乘坐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班飞机飞往美国途中,因琐事而与邻座一德国人A发生争执,遂用飞机上的塑料餐叉将对方左眼刺伤致失明。关于本案是否可适用我国刑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受害人亦为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
B.Tom的伤害行为发生在中国的飞机内,在中国刑法规定的领域效力范围内且触犯了中国刑法应适用中国刑法
C.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Tom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中国领空,则本案应适用我国刑法,若在他国上空则适用他国法律
D.本案中犯罪行为人Tom是外国政府职员,依照国际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而本案不适用我国刑法

 

4.(单选题)中国人孙某在我国边境内射杀了A国境内公民,下列关于此案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A国审判后,我国不可以进行审判
B.在该案件中,我国首先适用保护管辖权
C.由于该案危害结果不是在我国发生,不能由我国管辖
D.由于该案犯罪行为在我国境内,可以由我国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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