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婚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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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2、宣告机关:人民法院。
3、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二、可撤销婚姻。
1、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因胁迫结婚;(VS欺诈)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2、撤销机关:人民法院。
3、撤销后果: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4、除斥期间:1年。
(因胁迫的自胁迫终止之日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隐瞒重大疾病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2.(单选题)下列情况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 )。
3.(判断题)王某与姑姑家表妹李某自幼青梅竹马,到法定结婚年龄后领了结婚证,这一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
4.(单选题)根据我国《民法典》,下列哪项情形中,刘某与张某的婚姻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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