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民法之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发布时间:2023-10-18 10: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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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详解

  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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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支配其人格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为目的的民事权利。主要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组成。除前述的具体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一、权利主体。

  1、组织专有:名称权。

  2、自然人、组织:名誉权、荣誉权。

  3、自然人:其他。

  二、具体人格权。

  1、生命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2、身体权。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1)侵权方式。

  ①破坏身体的完整性。如:打断肢体;医院错摘病患健康的器官或组织;擅自剪人指甲、头发等。

  ②破坏身体的完满性。如:强奸、猥亵等。

  ③侵害身体活动自由。如:不法搜查身体;非法拘禁(非法拘禁既侵害身体权也侵害人身自由权)。

  (2)性骚扰

  ①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②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3)器官捐献。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③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该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3、健康权。

  (1)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2)实施加害行为,导致自然人的生理机能、心理机能不能正常发挥,处于疾病状态,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即成立对健康权的侵害。

配套试题
1.(多选题)人格权包括(  )。
A.生命权
B.健康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2.(单选题)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它是以(  )为前提和基础的人格权。
A.身体权
B.生命权
C.隐私权
D.名誉权

 

3.(单选题)商场怀疑顾客偷东西,将顾客带到办公室盘问和搜身,商场的行为侵犯了顾客的(  )。
A.荣誉权
B.肖像权
C.人格尊严权
D.生命健康权

 

4.(判断题)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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