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民法之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3-08-04 1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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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详解

  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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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益物权:非所有权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1、相关期限:

  (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2)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3)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4)小口诀:耕草地、三五七、到期之后可延期。

  2、承包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3、流转:

  (1)流转期限:≤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合同签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代耕≤1年,可不签书面合同。

  (3)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居住用地七十年,到期自动续期。

  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3、其他用地五十年。

配套试题
1.(单选题)村民李某响应县政府号召,承包30亩土地种植小麦,该耕地承包期是(  )。
A.30年
B.70年
C.150年
D.200年

 

2.(单选题)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都属于(  )。
A.所有权
B.继承权
C.担保物权
D.用益物权

 

3.(单选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  )。
A.承包方
B.发包方
C.第三方
D.上级机关

 

4.(判断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的,自动失效。(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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