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民法之国家所有权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发布时间:2023-08-02 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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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详解

  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国家所有权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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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所有权。

  1、专属于国家:城市的土地、矿藏、水流、海域、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无居民海岛(口诀:城市土地上的矿泉水+海电国岛)。

  2、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属于国家:文物、野生动植物资源、基础设施(口诀:纹野鸡)。

  3、行使国家所有权的机关:国务院。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享有所有权(处于主导地位)。

  2、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物业等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3、对共有部分的管理权。

配套试题
1.(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相关规定,下列属于国家所有的有(  )。
A.无线电频谱资源
B.城市的土地
C.王某家祖传的文物
D.矿藏

 

2.(单选题)我国无居民海岛、无线电频谱资源均属于(  )。
A.集体所有
B.农民所有
C.个人所有
D.国家所有

 

3.(多选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有(  )。
A.长江
B.城市的土地
C.无线电频谱资源
D.草原

 

4.(单选题)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上物业管理处马主任现场解答业主的提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顶楼业主不得私自封闭屋顶天台
B.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主可在自家临街外墙设置广告牌
C.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架空层内的车库
D.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业主可将自家住宅改为商店
 

本期试题共5道,全部试题请点击底部查看原文开始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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