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民法之善意取得

发布时间:2023-07-31 1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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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详解

  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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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例:甲乙是紧邻的水果摊主,一日甲去厕所之时,丙来到甲的摊位前欲买3斤苹果,乙遂以市场价格将甲的水果卖给丙,丙以为乙就是苹果摊主,付钱接过苹果后欲离去,此时甲刚好回来,请问甲可以如何主张?

  一、构成要件。

  1、无权处分: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为前提,无无权处分,则无善意取得问题。

  2、出让人具有权利外观:

  (1)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如: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的不动产登记在一个或者部分共有人名下。

  (2)动产:标的物为占有委托物,如租赁物、保管物、借用物等。(盗赃物、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能善意取得)

  3、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

  (1)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处分权,相反因权利外观的存在,受让人误以为让与人有处分权。

  (2)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此后变更为恶意,不影响善意取得的发生。

  4、受让人以合理价格受让:

  (1)赠与、继承等无偿取得的方式不发生善意取得。

  (2)受让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受让,不发生善意取得。

  5、已完成公示:

  (1)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发生,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发生,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二、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1、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

  2、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善意第三人为合法所有权人),无权请求无权处分人返还原物(履行不能)。

  3、就原所有权人所遭受损失,可向无权处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或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配套试题
1.(单选题)甲在出国前将自家的一件古董交由朋友乙保管,在甲出国期间,乙由于缺钱,便在未告知甲的情况下,私自将该古董出售给丙,丙在购买前对古董的实际所有人为甲这一情况毫不知情,甲回国后发现这一情况,则(  )。
A.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古董
B.甲应该要求丙返还古董
C.甲要求乙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甲可以要求丙赔偿损失

 

2.(单选题)甲将笔记本电脑借给乙使用,乙以市场价卖给丙,丙不知该笔记本电脑非乙所有。甲发现后要求丙返还原物。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从乙处要回价款后,丙才有返还义务
B.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丙有返还义务
C.依据善意取得相关条款,丙没有返还义务
D.乙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丙没有返还义务

 

3.(单选题)2013年10月1日甲向乙借款15万元,甲以其祖传花瓶向乙设定质权,并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10月8日甲将花瓶交付于乙。10月5日,甲又向丙借款10万元。以该花瓶设定质权,并向不知情的丙交付了花瓶。12月20日,丙因为周转困难,向丁借款30万元,未经甲同意,丙将该花瓶向不知情的丁设定质权,并进行了交付。此后,丁在把玩该花瓶时,不慎将该花瓶打碎。
假如花瓶没有打碎,甲最终无法偿还乙丙的借款,丙无法偿还丁的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变卖花瓶,用所得价款清偿甲的债务
B.丁可以变卖花瓶,用所得价款清偿丙的债务
C.丁不能通过变卖花瓶去清偿丙的债务
D.丙可以变卖花瓶,用所得价款清偿甲的债务

 

4.(判断题)张三将手机借给李四使用,李四却把手机送给了王五,张三要求王五返还手机,王五构成善意取得,不需要将手机返还。(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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