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物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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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得自行创设。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3、公示公信原则。
4、物权效力优先原则。
(1)物权优先:
①甲将房子卖给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债权)。
②甲又将房子卖给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物权优先)。
(2)例外:买卖不破租赁
①甲将房子租给乙(债权优先)。
②承租期间,甲又将房子卖给丙(物权)。
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基本原则的是( )。
3.(单选题)秋某在城区拥有一套商品房,经过协商一致,与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次日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上述集中体现了物权的哪项基本原则( )。
4.(单选题)下列不属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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