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民法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发布时间:2023-06-28 09:50:17
考点导图
考点详解

  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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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概念(做人的资格)。

  (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自然人:自然规律出生的人(大活人)。

  (3)注意:试管婴儿也是自然人。

  (4)出生标准:独立呼吸。

  (5)死亡:生理死亡、宣告死亡。

  2、认定时间。

  (1)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岀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2)小口诀:一证明、二登记,除非这俩是假的。

  (3)举例:隔壁老王。

  3、胎儿问题。

  (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注意:不需要去纠结出生时活的时间长短问题(出生时活0.01秒也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

  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1)注意:一律平等但不等于完全相同。

  (2)举例:18岁的你和80岁的我。

配套试题
1.(判断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但涉及遗产继承,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A.正确
B.错误

 

2.(单选题)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民事行为能力
B.民事权利能力
C.选举权
D.被选举权

 

3.(单选题)小洁的家人为小洁的出生的日期犯愁,其母亲记得是12月1日傍晚出生,其医院的接生记录薄上是12月2日,医院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12月3日,其户口登记薄上记载的是12月4日,小洁的出生日期为(  )。
A.12月1日
B.12月2日
C.12月3日
D.12月4日

 

4.(判断题)身份证与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相符时以身份证为主。(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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