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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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二、特征。
1、法律体系只反映一国由本国制定实施的调整本国社会关系的法律状况,而不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范畴。(即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VS国际私法:国家与国家之间VS涉外的民事关系。
2、法律体系只反映一国目前正在生效的法律状况,而不包括本国历史上已经宣布废止的法律,也不包括尚未制定或者虽然制定颁布,但还尚未生效的法律。(举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层次+七部门)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率,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2)三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三、补充知识。
1、法学体系: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一个学科概念。
(1)包括:古今中外边缘。
(2)举例:法制史、法医学。
2、法系:按照法律的特点和历史传统对各国法律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
(1)大陆法系:又叫做成文法系或者法典法系,制定法为主。(德国、日本、中国台湾+澳门)
(2)英美法系:又叫做判例法系或者叫做普通法系,判例法+制定法为主。(英国、美国、中国香港)
3、中国不属于任何法系,偏向于大陆法系。
2.(单选题)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 )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3.(单选题)一个国家全部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是( )。
4.(多选题)下列关于大陆法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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