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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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2、组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地域制+职业制)
(2)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举例:塔塔尔族)
3、任期。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举例:申纪兰同志)
(2)任期届满2个月以前进行下届代表选举;如遇非常情况,全人常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延迟选举,延长本届任期;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以内,须完成下届选举。
4、会议召开。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口诀:常五一,可临集)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单选题)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京如期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齐聚一堂,此次的全国人民代表与之前一样,是由( )。
3.(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 )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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