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行政诉讼的诉讼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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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民)。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二、被吿(官)。
1、含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
经复议而起诉的案件,被告的确认分以下几种情况:
(1)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选择告)
3、共同作出行政行为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4、委托行政(谁委托告谁)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岀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A授权B,B为被告;A委托B,A为被告。
5、行政机关被撤销(谁继承告谁)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6、经上级机关批准而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确认(谁盖章告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生效需要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被告应是在生效行政处理决定书上盖章的机关。
7、派出机构或内设机构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确认(法有授权告机构,法无授权告机关)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三、拓展(详情见导图表格)。
派出机构:幅度越权,告自己;种类越权,告机关。
2.(单选题)有关行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的表述,正确的是( )。
3.(单选题)阳光超市是甲市(设区的市)依法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合法经营者。2015年12月,阳光超市书面向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增加蔬菜零售经营范围。2016年2月,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阳光超市距离甲市某农贸市场不足200米、不符合甲市人民政府所发规范性文件《关于转发市商务局<甲市菜市场建设规范>的通知》中"为规范经营秩序,菜市场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与菜市场经营类同的农副产品经销网点"的规定为由,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决定对阳光超市的变更申请不予登记。阳光超市认为《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等国家的法律规定均无类似经营限制,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通知为依据驳回变更许可登记,于法无据,向甲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甲市人民政府经过审查后,决定维持。阳光超市诉至法院,认为该规范性文件不合法,不予变更登记决定有误。
4.(单选题)贵阳市HX区人民医院与退休医生杨某某于2020年10月17日向市卫生局申请,联合开办一家治疗血栓的门诊部,市卫生局接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者不具备条件,于同年11月9日通知HX区人民医院和杨某某,不批准其血栓门诊部成立。HX区人民医院和杨某某不服,于11月30日向省卫生厅提起行政复议。省卫生厅维持了原决定,HX区人民医院和杨某某仍不服,遂向HX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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