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行政复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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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1、行政复议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总结:复议范围: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规定√(不包括法律文件、国务院规定)
二、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1、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
2、刑事侦查行为:刑事拘留、逮捕等。
3、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4、行政调解行为: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5、行政指导行为:不具有强制力。
2.(单选题)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活动。抽象行政行为虽然不对某一具体事件或特定人作出具体处理,但一切具体事件和特定人关乎抽象规范的,均在其适用范围以内,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往往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3.(单选题)下列属于不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
4.(单选题)例如XX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XX市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工作措施》已开始施行,某交警据此对张某开具了罚单,张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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