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4.行政法之行政主体概述

发布时间:2024-04-12 1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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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详解

  本期公基轻松学的主题是:行政主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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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主体具有三个特征:

  (1)权: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

  (2)名: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所体现。

  (3)责: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VS行政相对人。

  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包括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组织。

配套试题
1.(判断题)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无论任何情况下,行政机关都有可能成为行政相对方。
A.正确
B.错误

 

2.(多选题)下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
A.许昌市人民政府
B.北京税务分局
C.国家烟草局
D.某行政公署

 

3.(单选题)关于行政主体的特征,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B.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D.行政主体是自然权利的让渡,构成了国家和社会成立的基础组织

 

4.(多选题)下列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是(  )。
A.行政机关
B.公务员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
 

本期试题共5道,全部试题请点击底部查看原文开始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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