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宣传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播音(主持)岗位2名,男、女各1名。详见《2025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协调,形象气质佳;
3.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持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规定的体检要求;
5.承诺在宁洱县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12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12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于2024年12月9日前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查组递交简历、推荐材料等应聘材料进行报名,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1.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16:30。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招聘一楼大厅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推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聘书、荣誉证书)、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须在2025年9月1日以前提供相关毕业证件原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2025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未就业承诺书》、《证明(模版)》各一份(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
2.网络邮箱报名
网络邮箱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7日后起至现场报名开始前1日截止。请应聘考生将现场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档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puertv@126.com,邮件标题一律命名为“宁洱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应聘+人员真实姓名”。网络报名成功人员,若资格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现场面谈。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张老师0879—3232569。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公告岗位条件等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谈测试
1.面谈内容及时间地点
面谈主要围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包括学习成绩、政治素质、形象气质、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求职意愿、举止仪表等。面谈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确定
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谈测试,面谈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进行面试,若出现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才质量及实际情况,经研究按程序申报备案后,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若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未按时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对象
经面谈测试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专业素质测试(新闻播报+现场出境)”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成绩经现场监督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告。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如出现并列第一的情况,采取并列第一的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六)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进入后续程序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八)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审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审核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对体检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取消其体检资格。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递补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宁洱县融媒体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对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进行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十一)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或者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所有匿名举报均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轮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不少于六年(含试用期)。
四、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宁洱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招聘人员符合《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事业人才专项”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朱老师、张老师,0879—3232569
(二)查询网站
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ne.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洱县融媒体中心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四)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人才招聘和到宁洱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五)监督电话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9-3209172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0879—3232569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2.2025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5.2025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面试注意事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2024年12月9日
原始标题:2025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ne.gov.cn/info/4061/1396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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