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黔南州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备案制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06 14:47:56在线客服:

  为了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黔南州人民医院拟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岗位职责要求,特制定《黔南州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黔南州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备案制人员6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黔南州人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至2024年12月9日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以上招聘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2月9日。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期间登录“黔南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nrcjy)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时,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年限内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原件等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关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17:00。资格初审由黔南州人民医院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2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2024年12月13日17:00至12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5日17:00期间进入“黔南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考试报名费为100.00元/人。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拟定于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40%计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或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公示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黔南人力”微信公众号、“黔南人力资源网站”公示3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黔南州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对象: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且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的方式和内容:资格复审根据岗位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有关信息和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现场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打印的本人报名表2份;

  (3)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工作经历年限内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原件等)。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误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黔南人力”微信公众号、“黔南人力资源网站”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方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60%。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以复试后综合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黔南州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在黔南州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黔南州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黔南州人民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考生符合《招聘简章》第二条“(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考察结果不合格,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察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南人力”微信公众号、“黔南人力资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备案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报州医疗集团、州卫健局、州人社局和州委编办办理备案手续。

  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组、院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黔南人力”微信公众号、“黔南人力资源网站”官网有关公告,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黔南州人民医院备案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54-8223089(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54-8256436

  附件:黔南州人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黔南州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5日

 

  原始标题:黔南州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备案制人员简章

  信息来源:https://www.qnrc.gz.cn/web/article?aid=1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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