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庆市潜山市“乡编村用”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规定和要求,决定从潜山籍优秀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潜山市2024年度“乡编村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潜山市2024年度“乡编村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招聘岗位等相关信息于11月27日起同时在潜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qss.gov.cn)、潜山先锋网(https://www.qsxf.gov.cn)、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qss.gov.cn/qssrsj/index.html)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见《潜山市2024年度“乡编村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潜山籍为“高(中)考录取时为潜山市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潜山市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潜山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qs.ahkjwx.com),考生可通过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相关链接进入。
1.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
登录潜山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选择本次招聘项目进行报名。依次点击“开始报名”,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乡编村用”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12月14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潜山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于12月14日17∶00前修改补充个人资料信息。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2月15日16∶00前登录潜山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支持微信和支付宝)。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登录潜山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由“乡编村用”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2∶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招聘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本人户籍证明材料和《潜山市2024年度“乡编村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考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
1.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4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
3.面试分值:考生面试成绩满分分值均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70分。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最高学历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乡编村用”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先锋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7天。
十一、选岗
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每人限选一次),“乡编村用”工作专班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或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或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纳入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后须在村工作不少于5年。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服务期内,服务期五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名义将其借出或调走。
十三、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乡编村用”工作专班领导下,由“乡编村用”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按《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潜山市人民政府、潜山先锋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潜山市“乡编村用”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8921355(中共潜山市委组织部农组办)
考务咨询电话:0556-8958799(潜山市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26311(中共潜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潜山市2024年度“乡编村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潜山市“乡编村用”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原始标题:潜山市2024年度“乡编村用”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qss.gov.cn/tzgg/2024166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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