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鸡西市鸡东县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省来省就业若干措施》(黑人社发〔2024〕1号)、《关于推动“满编运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通知》(黑卫基层发〔2023〕4号)、《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医学毕业生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等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报名时需学校出具如期毕业证明。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鸡东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以及其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鸡东县卫生健康局4楼综合办公室(408)(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振兴大街323号)。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鸡东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8.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请考生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好,并自备透明档案袋1个。
(六)本次考试所有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如出现设定岗位无人报名情况,将发布补充公告。
(七)笔试政策性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附件4)。
(八)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持第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见鸡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dong.gov.cn/)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实际人员需求,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由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5.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鸡西市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试题分值权重从高到低来确定。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1.考核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通知本人。
2.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选)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经录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
九、纪律与监督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67—5596676
监督电话:0467—5582669
十、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3.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特别提示:
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本公告由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附件:1.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
2.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原始标题:鸡东县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第二批次)
信息来源:http://www.jidong.gov.cn/jdx/111a6c547ed74c9abfefe5189c3588bf/202411/c06_3134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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