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残联”)拟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以下简称“省八一康复中心”)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scdpf.org.cn]和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网站[www.81kf.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成都市温江区 永宁镇八一路81号 |
为广大患者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承担康复训练与服务、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与研发、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科学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为各类患者提供急诊急救、临床诊治、手术治疗、健康体检、伤残鉴定等医疗服务。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相符。其他条件需在报名时已具备相应条件要求。
(4)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年限等资格条件相关事项计算的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告挂网第1日)。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8:00—11月23日18:00。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格式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电子版)(附件2),按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如实、准确填写。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扫描件。
4.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须注明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7.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在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登记表提供word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于2024年11月23日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kf61718498@163.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
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2024年考核招聘+岗位名称+报考者姓名+手机号码”,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报考、未按规定格式报考、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省八一康复中心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参加考核前,须提供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通过到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报考者的应聘资格,确定参加考试入围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省八一康复中心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考核资格审查手续。
留学人员应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部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范围条件合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省八一康复中心发给考核面试通知书。
六、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面试测评专业技能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因报名人数不足和缺考原因,造成某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
2.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面试通知书
考核当日,参加考核人员持考核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考核面试成绩公布
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残联将招聘岗位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按考核成绩中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八一康复中心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核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省八一康复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如该岗位所有考生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残联网站、省八一康复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被公示人自行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省八一康复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资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省八一康复中心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的拟聘材料,报省残联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省八一康复中心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未提供上述材料人员和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会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分别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年(具体年限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十三、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残联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残联网站、省八一康复中心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
省残联人事处:028—61293315
省八一康复中心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
028—61468372028—82700448
2.监督电话:
省残联机关纪委:028—83326696
省八一康复中心纪委:028—82697162
附件:1.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8日
原始标题: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A1909C05E2AC0F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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