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凤麓英才”储备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1 18:10:47在线客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区域教育和谐发展,着力加强新时代高质量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对标健康美丽新城区之新定位,全力打造“甬有优学”奉化新样态,为培养新时代“凤麓英才”提供储备师资,经研究,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凤麓英才”储备人才60名。现就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奉化教育概况

  奉化地处东海之滨、象山港畔,是宁波南部副中心城市,2016年11月撤市设区,正式纳入宁波中心城区。奉化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位于上海、杭州、苏州三个一线城市的3小时经济圈内,区内公路、铁路网络四通八达,宁波绕城高速、沈海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铁路贯通全境。产业优势突出,是全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中国服装之乡。

  奉化素有尊师重教传统,诗书礼仪之乡美誉远近闻名。北宋年间,即设县学。进入近代后,奉化教育较早开启新教育模式,1901年,龙津学堂创立,开设了外语、地理、代数、几何、物理等课程。去年来,奉化教育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省级创建,入选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取得全省市县职成教发展绩效评价A等,获评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优秀单位。

  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中小学50所,幼儿园67所,在校学生7万余人,在编教职工4331人。近五年,引进上海名校长1人,新增市级及以上名优骨干教师(校长)90多人,其中新增正高级教师9人、特级教师8人,增幅居宁波市前列,相继实施“金字塔”工程、高端研修班、名优教师研修班、后备人才研修班、“一二三奠基行动”、潜力教师赋能工程等教师特色培训项目,教师个人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各类荣誉200余项。下一步,奉化教育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锚定教育强区建设目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持续推动新时代“凤麓名师”引育工程、中小学教师提质赋能行动,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

  选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选聘对象与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国内2025年(含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3.“兵教师”岗位的选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办法:考生通过扫描下方“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凤麓英才’储备人才二维码”,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完成相关数据的录入。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2024年10月31日中午12:00。网上未报名考生,可到现场补报名并确认。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

  1.确认事项

  符合条件的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时间、地点:2024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00到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报名表(按附件2,请下载后认真填写)、身份证、原户口簿、在读学生证、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如高校未下发,需出具高校证明)、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2024年毕业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http://www.chsi.com.cn)、教师资格证书或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明(不作要求的除外)、获奖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等与选聘条件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报名表和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3.指标审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同一岗位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选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报名人数和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能低于2:1),否则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数(同一岗位选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选聘计划数,选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核减或取消的选聘指标数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下同)、区教育局分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1933/index.html,下同)予以公布。

  (三)考试

  1.初试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指标数比例超过(不含)6:1的,则该选聘岗位需先进行初试。

  (1)初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1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请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初试。

  (2)初试采用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初试成绩现场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复试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聘岗位指标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同一岗位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或等于6:1的不进行初试,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复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1月2日下午,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中选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按选聘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进入面试对象名单于2024年11月2日晚24:00之前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且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1月3日上午。“兵教师”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签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未进行初试的加试后确定。现场若有放弃签约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余情况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签约人员名单现场公布。现场签约(不签订拟聘用协议的,视作放弃,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网签的,先与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后补签),签约后无正当理由违约放弃的,记入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库。

  (五)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若为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23、2024、2025届奉化中学“卓越教师”储备人才和“兵教师”拟聘用人员可放宽至2027年6月30日前,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才政策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选聘相关选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站、区教育局分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在选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处理。

  4.报名考生请查看电脑版,手机或iPad可能会出现格式错误或重要信息遗漏。考生务必请对照资格条件进行报名。

  5.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10月29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7.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选聘岗位的要求。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8.选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如为本科学历“专业类”、研究生学历“学科类别(一级学科)”的已相应注明。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9.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10.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11.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参加签约前,提供加盖公章的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12.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局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574-88518006、0574-88521521、0574-88510721,监督电话:0574-88523822,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13.本次选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选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选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不要轻信。

  附件:

  1.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凤麓英才”储备人才计划表.xlsx

  2.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凤麓英才”储备人才报名表.doc

  3.相关高校名单索引.doc

  4.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清单.doc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8日

  原始标题:2025年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凤麓英才”储备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fh.gov.cn/art/2024/10/18/art_1229101937_4453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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