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尔滨市呼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呼兰区人民政府同意,计划为3家村卫生室各招聘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名。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7日至200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招聘专业和学历条件: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到呼兰区卫生健康局5楼人事科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编委办、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聘用方式
2024年10月25日报名结束后,需要呼兰区卫生健康局和呼兰区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及分数:笔试科目为所报聘用岗位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
(1)笔试考试结束后即对考卷由专人进行判卷评分,经统计审核后公布笔试成绩,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人际沟通、业务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公布总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每个聘用岗位总成绩最高分数者为录用人选,考试成绩相同需考加试。
七、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整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相关待遇
(一)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5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三)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由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乡镇卫生院按程序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四)拟聘用人员向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九、政策咨询电话:57322738、15134655599
十、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发(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附件1:附件1呼兰区大学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哈尔滨市呼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4日
原始标题:哈尔滨市呼兰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hulan.gov.cn/hebhlq/tzgg/202410/c01_1018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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