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考试公告(148名)》已于2024年9月7日发布,本次长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8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2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6日至2006年9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6日为准(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凭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类别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职位表
202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含专项)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至2024年9月14日14:30截止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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