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社会招聘公告(37名)

发布时间:2024-08-16 09:41:54在线客服:

  为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三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府〔2018〕191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优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齐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缺口,实现医院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进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人、急需紧缺岗位考核招聘18人。具体招聘职位和资格详见《三亚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为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全日制医疗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到院后给予安家费、博士津贴及科研经费支持共计40万元,详情面议,引进和培养环节归入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保障。

  3、非全日制医疗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到院后给予安家费、博士津贴及科研经费支持共计30万元,详情面议,引进和培养环节归入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保障。

  4、四证合一硕士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到院后给予10万元安家费等,引进和培养环节归入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保障。

  5、其他类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6、安家费、博士津贴及科研经费支持等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保障经费发放形式均以入职后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三、招聘对象条件(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执业道德,遵纪守法,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2)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技术资格等条件,详见《三亚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亚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hndsrmyy.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通过报名者按照报名时间可登陆(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6920),根据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8:00至9月2日17:00(节假日网络可继续报名)。

  3.报名者须以JPG图片形式提交以下材料,大小不能超过2MB: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三亚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附表2,必须手写签名,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贴照片上传图片);

  ③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④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资质等条件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⑤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⑥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附件3,必须手写签名按手印);

  ⑧海南省内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卫生院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需加盖公章);

  ⑨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规培证明或合格证书;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记载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同、但两者确属同一专业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培训基地出具的专业认同证明。规培证未到期领取,可提供规培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需体现规培专业及成绩情况)。

  4.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证书。

  ②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此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③本次招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琼卫规〔2024〕2号)中相关要求,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本次招聘将按相关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④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否则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告通知,应聘人员务必持续关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hndsrmyy.com/)上所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电话不通无人接听等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和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供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件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按规定可不设定开考比例。

  系统将于2024年9月2日17:00时准时关闭,请考生保持关注报名系统后台,自行登录系统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于2024年9月2日17:00时之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

  1.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②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科目和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③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④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三亚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自动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

  ①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③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

  各项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2.急需紧缺岗位考核招聘

  为提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引进质量和效率,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1)科室考核(考核时长一周):涉及基础理论、临床操作、临床诊疗思路、患者人文关怀、综合医患沟通能力素质等方面。科室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2)医院专家组考核:结合医院学科建设发展和科室技能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性面试考核评分。医院专家组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3)考核结束后,按科室考核成绩和医院专家组考核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各50%的占比计算)。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科室考核成绩和医院专家组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先后排名,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则医院专家组考核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4)院长办公会及院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用人意见。

  (5)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考核招聘全程,在考核招聘任何环节发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亚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从考核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五)成绩排名

  公开招聘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由三亚中心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考生按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或见习期,试用期或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或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将予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根据专业门类、本人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注明之专业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898-38225604,38225889(何老师、古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98-38226023

  1.三亚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岗位表

  2.三亚中心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

  3.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模板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5日

  原标题: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秋季社会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dsrmyy.com/other.php?op=zpcon&datatid=581&dataid=4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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