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13:45:47在线客服: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1、法学雇员4名,从事行政法律辅助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协管员1名,从事犬只管理相关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不良记录(包括征信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下午17:00止。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ohcgzf@163.com邮箱。(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581789)

  2、资格审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入围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3、面试: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后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温州市瓯海区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签订不低于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本公告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1789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4/8/12/art_1229693153_59162400.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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