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州滨城区公立医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9人)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滨城区公立医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2024年滨城区公立医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BCWS02-BCWS27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BCWS01岗位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八)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滨城区外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卫健部门同意(附件3)。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8月。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22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2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8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要求(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就允许报名),且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22日16︰00
滨城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初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12:00前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jjrsk@bz.shandong.cn,邮件主题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电话,以邮箱显示接受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拨打电话0543-3336376进行确认。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考生本人身份证。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的岗位采取仅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笔试前三天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提交。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信息管理岗位(BCWS18)、宣传岗位(BCWS19)、行政管理岗位(BCWS20)、会计岗位(BCWS2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各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知识命题见岗位表笔试类别。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滨城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资格复审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和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的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缴费等相关事项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立医院招聘的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与学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滨卫人字〔2023〕14号)文件有关要求,报考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自与公立医院确定聘用关系起,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七、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滨城区市立医院0543-5167286
滨城区人民医院0543-3512022
滨城区卫生健康局0543-3336376
监督电话: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
附件1:2024年滨城区公立医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滨城区公立医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滨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8日
原标题:2024年滨城区公立医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incheng.gov.cn/art/2024/8/8/art_117993_10355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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