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冠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15:43:44在线客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联合校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补充到部分县直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全县共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冠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乡镇(街道)联合校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备案制人员及县直小学、乡镇(街道)初中、城区初中、高中在编教师不在本次选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4日以后出生)。

  6.具有乡镇(街道)联合校1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其中,工作三年及以下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内考核不确定档次的除外);工作三年以上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7.2007年(含)以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

  8.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未经单位同意或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试用期内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9:00—7月6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考生将《2024年冠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插入近期1寸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在线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扫描件,做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箱gxrsjsunjian@lc.shandong.cn,邮件名称备注为“2024公开选聘+现工作单位+姓名”。资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考生发送邮箱的相关资料按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认其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1.2,按1:1.2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面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面试地点及具体事项在冠县就业网、冠县人才网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选岗及公示聘用

  (一)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委派各用人单位进行考察。采取座谈了解、审查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考察事宜。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档案部门按照档案专项审核的标准严格审核档案。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公开选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二)选岗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

  (三)公示聘用

  选岗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工作由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中共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635-5231960

  附件:

  附件1:2024年冠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冠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原标题:2024年冠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x.lcrcw.com/news/27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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