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7:54:50在线客服: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2020年9月整体搬迁至丹阳。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普通辅导员7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辅导员工作。

  (二)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四)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应聘者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六)普通辅导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1年及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须由校研究生院(研工部)、校团委出具证明,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等;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班委、团支委、学生党支部支委及以上,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等】。

  2.非应届毕业生,须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党群部门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明确具体岗位、任职起止时间等。

  (七)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非应届毕业生,须有1年及以上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经历(含心理辅导员、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明确具体岗位、任职起止时间等。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日17:00(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6日上午,具体以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主页“诚聘英才”

  栏目“招聘网”提交应聘材料(http://zp.nnudy.edu.cn)。

  1.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获奖信息”等。

  2.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任职证明、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

  3.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4.相关证明材料打包至压缩文件,以附件上传(文件标题请标注:岗位编号+姓名),原件备核。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者,须在报名系统“基本信息”项中“备注”一栏如实填写。

  3.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内容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参加面试),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以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zzrsc.nnudy.edu.cn)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五、录用

  (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根据政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7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本次录取采用递补机制。即体检、政审过程中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按照丹阳市和学院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七、政策咨询

  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511-88150079

  八、工作监督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联系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511-88150105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4年6月20日

  原标题: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4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yhr.cn/content/news/show/1487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杏彩体育官网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