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运城河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4年运城河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4年运城河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3人)》已于2024年6月7日发布,本次运城河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6月7日以后出生;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招聘对象: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3.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资格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5.专业要求: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执行。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6.资格证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岗位有专门规定或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起始日为截止日。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运城河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4年运城河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7:00止 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发布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卫生专业能力测试、职业能力测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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