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5-29 14:44:07在线客服: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的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继续巩固和扩大我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的目标,确保我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和《海南省委编办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编〔2021〕24号)、《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昌编字〔2024〕5号)、《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下达县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员额人员69名,其中专任教师50名,医务人员19名。具体岗位条件参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幼儿教育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3日期间出生),我县原企办园转公办分园自聘教师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6月4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

  2.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及时查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标识,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普通话等级证书(如报考岗位所需);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岗位所需);

  (6)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如报考岗位所需);

  (7)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毕业证,提交2024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3);

  (8)工作经历、有关荣誉等证明材料;

  (9)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10)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顺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通过线上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开考比例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相应专业知识。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昌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3天。

  4.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医务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幼儿保健相关内容、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教学基本功,如幼儿五大领域,绘画、音乐、舞蹈、讲故事等。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排列;如学历再出现相同的,按本县户籍优先排列;如户籍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时间另行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考察。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正式聘用人员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任何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员额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等的,取消考试资格;聘用后发现有隐瞒不得招聘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

  (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身份证遗失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参加报名。

  (四)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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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岗位表

  2.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4.诚信承诺书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

  员额人员工作小组 

  2024年5月28日

  原标题: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changjiang/0400/202405/ab361e7b4d0942fdb43f51bcb6d611be.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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