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鄂尔多斯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力东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东胜区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16名。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2024年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健系统部分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6.本科生28周岁及以下(1995年5月22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2日(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2日(含)之后出生)。卫健系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被辞退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解聘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才占事业编制,引进后即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卫健系统部分岗位占事业单位控制数,按控制数相关规定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二)引进人才首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时,引进单位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时,符合特设岗位要求的,可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设岗位聘用。
(三)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相关条件,经考核考察表现突出的,综合考虑专业需求、岗位空缺等情况择优提拔到事业单位领导岗位。
(四)引进人才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按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按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相关条件引进人才,给予5万—40万元安家补贴。
(五)符合《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尔多斯市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东胜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引进人才,兑现有关引才政策。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2日。
发布网址: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s.gov.cn/),此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发布的后续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及地址:2024年5月23日8:30—2024年5月27日17:30,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s.gov.cn/)通知公告栏目报名入口进行线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的信息,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岗位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覆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取得国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与参加资格审查、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等),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2:00。
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人员,要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资格初审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硕博阶段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2024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及时关注。
(三)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的相关公告,并合理安排时间行程。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成绩达到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面试结果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聘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名单通过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人员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六)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试用期最长6个月。引进人才为市外工作人员符合调动条件的,予以办理调动手续。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5年内不得调往东胜区以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引进纪律
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引进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内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合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考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人才引进工作可视岗位人员招聘情况分批次持续开展。
(三)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本次公开招考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7--8380143。
(六)本次引才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东胜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8380756、0477-8381186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7-8380702
附件:2024年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定稿.xlsx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原标题:2024年东胜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s.gov.cn/yw/tzgg/202405/t20240522_3603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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