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肩负着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机关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的重任,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学校地处河北省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始建于1956年。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学校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培训服务、理论服务。
学校设有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罪犯改造理论研究中心、戒毒与康复研究中心、社区矫正研究中心等13个研究机构。图书馆藏书近百万册,建有全国唯一的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律师文献信息中心,拥有现代矫正技术司法部重点实验室和戒毒康复技术实验室、司法信息安全实验室等16个现代化实验室,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遴选建立了30多个校外教学科研实习基地。
学校以监狱学为优势,构建了法学、管理学、工学等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监狱学已建成司法部重点学科,矫正教育学被批准为司法部重点建设学科,刑法学被批准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目前开设监狱学、法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司法警察学、禁毒学(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等15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其中监狱学、行政管理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监狱学、侦查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狱内侦查学”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罪犯教育学”“法理学”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师德师风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4.具有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较好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察教育,服从人民警察纪律规定。
6.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7.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相关规定和要求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者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如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招聘计划
(一)专任教师岗招聘计划
本次专任教师岗位招聘14人,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
博士专业方向要求 |
其他要求 |
专
任
教
师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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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公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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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8Z1刑事科学技术 |
本科阶段为侦查学专业或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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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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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4刑法学、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1法学理论、030106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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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12法医学(临床、毒化或病理方向) |
法医学专业博士要求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有实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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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4公共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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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401教育学、060107中国近现代史、0602中国史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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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714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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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政治学、0307中共党史党建学、0308纪检监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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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体育学 |
1.本科及硕士阶段均为体育相关专业。 2.同等条件下专业方向为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跆拳道、柔道、摔跤、射击者优先。 3.专项运动水平达到健将且代表国家队参加过世界大赛者学历学位条件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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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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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 2. 所列专业可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我校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
(二)专职辅导员岗和管理岗招聘计划
本次专职辅导员岗和管理岗招聘11人。其中,专职辅导员岗5人,管理岗6人,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
硕士专业方向要求 |
其他要求 |
专职辅导员岗1 |
4 |
硕士研究生 |
0301法学、0306公安学、11军事学、040106高等教育学、0402心理学、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351法律、0353警务、0454应用心理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需进驻男生宿舍。 3. 专职辅导员岗2需要熟练掌握维语。 |
专职辅导员岗2 |
1 |
|||
校办综合管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0501中国语言文学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纪委办综合管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0301法学、0351法律、0308纪检监察学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宣传综合管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0503新闻传播学、0552新闻与传播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图书综合管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120501图书馆学、120502情报学、1255图书情报、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科研综合管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0301法学、0351法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 |
|
就业综合管理岗 |
1 |
硕士研究生 |
0301法学、0351法律、0401教育学、0451教育、1204公共管理学、1252公共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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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应聘人员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2. 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所列专业可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我校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
五、招聘程序
(一)专任教师岗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直接通过电子邮箱向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发布招聘公告即日起开始报名,全年招聘。
报名材料:(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高校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国内学历学位认证在“学信网”查询生成;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4)身份证;(5)个人简历;(6)科研成果。
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政治部人事处邮箱zjy_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大学××专业博士×××(姓名)”。
联系人:乔老师,0312-5910791,0312-5910145。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分批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考试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试讲,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和试讲两部分,分值比为4:6。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2)心理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素质,心理测试为参考项,不计入总成绩。
4.体检和考察
考试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通过审核档案以及政审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必要时学校派人到相关院校、单位进行政审。
应聘者须获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专职辅导员岗和管理岗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报名平台(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16),按系统提示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旦出现重复报名情况,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周时间。
2.资格审查
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于报名结束后两周内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通过者一般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笔试前1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资格复审需要提交材料包括:(1)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2)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高校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各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毕业生可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各阶段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硕士学位认证);(7)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9)岗位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由基层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考试
专职辅导员岗和管理岗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题和评卷。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5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素质,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辅导员岗位的体能测评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不达标者不予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均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予以通告,请应聘者及时查看并按照要求做好准备。
4.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通过审核档案以及政审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必要时学校派人到相关院校、单位进行政审。
应聘者须获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尤其注意准确填写所学专业及方向(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一致),并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一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等行为,立即终止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应聘者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及时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如遇特殊情况,将会调整资格复审和考核方式,届时将通过公告或短信予以通知。
5.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报名所留电话的联系畅通并注意查看短信,因信息遗漏耽误后续考核的学校概不负责。
六、待遇
(一)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并享受警衔津贴。
(二)对学校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司法部官网(首页“招考录用”栏)、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请密切留意。
(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受理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信访举报电话:0312-5910317(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30)。
八、其他
(一)服务期按录用后签订的协议执行。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312-5910791、5910145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我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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