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16:31:35在线客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齐发〔2022〕7号),助力区域内重点企业引才留才,建华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现将选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由区人才办牵头,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多家部门配合,对接企业人才需求,确定为重点企业引进2名应往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名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0日登录“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hq.gov.cn/)查看选聘简章,根据《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岗位一览表》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上传至jhqrcb@163.com邮箱。需发送的材料如下:

  1.《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及研究生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扫描件,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的扫描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需加盖公章;

  5.奖励证书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区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将初审结果电话告知本人。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谈。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谈。面谈工作由区人才办和选聘企业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等,具体面谈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谈人员比例低于1:5的,需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缩减计划。

  (四)考察。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考察对象人选。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前提出,公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

  四、政策待遇

  (一)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资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思路,在企业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企业期满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编制回到事业单位工作,转入事业单位管理,具体岗位根据年度编制空余情况和人岗匹配度统筹确定。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离、辞职、脱产学习。

  (二)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员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区人才办可调剂到其他企业或按协议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解除事业单位就业协议,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接受区人才办与企业共同管理,实行“导师制”培养。由区人才办协同企业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在企业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聘用,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四)在企业工作期间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服务期满后回到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五)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各级出台的人才相关政策。对通过“丰羽计划”引进到建华区域内民营企业工作,且在建华区参保缴费、在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业绩考核合格、作用发挥较好并提出申请的急需紧缺人才,将按照《建华区“丰羽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贴实施细则》给予3万元补贴。其中,在企业工作满3年后发放2万元;在企业工作满5年后再发放1万元。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不满3年的,不予发放,并取消相应人才待遇。 

  详情可咨询建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姚远东,咨询电话:0452-2550918。

  附件:1.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

  建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原标题: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引进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hq.gov.cn/jhq/c100473/202403/c02_4636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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