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凉山州盐源县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7:51:15在线客服:

  2024年03月25日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盐源县人民政府(http://www.yanyuan.gov.cn/)网站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单位9个,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盐源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招聘的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8日以后出生)。

  2.相应资格:

  (1)应聘者为往届生的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和证明材料的,不予以报名。应聘者为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并报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原件后完善招聘手续,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2)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习形式、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详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应聘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其招聘资格。

  4.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2024年4月8日及以后办理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6.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其他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盐源县2024年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出意见,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考核人员的发给《考核通知单》。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8日8:30至2024年4月8日17:00。

  地点: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盐源县盐井街道泸沽湖大道盐湖公园旁)。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盐源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承诺栏经现场审查后手写签名)一份;

  (2)本人自荐书一份;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交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近3个月内)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6)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应聘者出具相关部门下发的正式文件,发文时间须为2024年4月8日之前。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核时均须提供原件(审原件,收复印件),传真件、复印件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出具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的,不予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岗位调整: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在现场报名结束后,如无人报考的岗位,则取消招聘名额。

  4.报名需注意事项:

  (1)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应聘者报到后提交个人档案审查、政审环节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的资格复审,在整个招聘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2)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参加招聘期间应聘者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应聘者联系方式变化或错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自负。

  (3)请应聘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必须与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时,被考核人员持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考核正常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

  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拟签订协议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含尿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考生报名时预留电话通知考生。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

  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应聘者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聘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给予其不予招聘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招聘作弊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五、考察

  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牵头,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公示

  通过报名、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拟定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盐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的姓名、考核成绩、岗位排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或招聘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考核成绩、体检等信息都在盐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通知。应聘者应及时、主动到盐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yuan.gov.cn/)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九、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盐源县2024年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对整个考核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整个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根据工作实际,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招聘日程和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考核通知单是应聘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0834-6362710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916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委 0834-6369999

  附件1:盐源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盐源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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