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泸州市叙永县考核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公告
2024年03月21日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编办发〔2024〕22号)文件精神,为优化补充我县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1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
2.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我县村卫生室工作或通过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目前仍在叙永县村卫生室服务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8日(不含)—2006年3月28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九点明确的政策咨询或者身份认定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叙永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叙永县新区便民街)。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我县村卫生室工作或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聘用依据和聘用单位出具的在职在岗材料。
3.《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4.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5.考生个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替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三)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或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形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核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与我县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并派至聘用单位所辖村卫生室工作,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所辖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6229618(叙永县卫生健康局)、0830-6223978(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2045
附件:1.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岗位表
2.叙永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报名表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永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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