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07:55:09在线客服:

  2024年03月20日讯: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前身为山东省旅游学校,1988年由国家旅游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建设,1991年正式招生办学。2004年7月改建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现设有酒店运营与管理系、旅行与休闲系、旅游信息系、旅游外语系、烹饪与营养系、民航服务与管理系、文博与艺术系、通识教育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旅游管理、空中乘务、电子商务等30多个专业及方向,在校生9900余人。1991年招生办学以来,学院共培养毕业生30000多名,培训旅游业在职人员70000多名。

  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3%以上。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等各级各类荣誉30余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及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whhly.shandong.gov.cn/)、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ts.net.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重要事项均通过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3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5日11:00-3月28日18: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应证明材料。2024年3月27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反馈有关信息影响改报的,视为放弃。因个人报名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而未通过审核的,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核验时提供):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下载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交有本人签字、手印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允许先行参加考试,相应认证材料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有本人签名、手印的《应聘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7)招聘岗位有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赛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技能大赛的类别等次及获奖名次等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3月25日前取得)。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

  (9)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须于2024年3月25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10)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25日11:00-3月28日18: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初审工作完成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通过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报名系统公布。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有本人签名的《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导出)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报名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资格复审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报名系统进行公布。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上午9:00,届时不再递补。

  (三)考试

  1.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合格分数线70分。

  2.教师1-7岗位及其他岗位

  教师1-7岗位及其他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网站、报名网站发布通知,不再另行通知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当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教师1-7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占60%,答辩占40%,试讲和答辩时间总计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其他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设定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咨询电话:0531-81920318、81920308

  监督电话:0531-8192012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山东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3.应聘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2.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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