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年03月14日讯:2024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1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毕业生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国(境)外2022年、2023年、2024年本科学历(含)以上毕业生(即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人员
1.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博士学位;
2.区外在编在岗教师;
3.经审查在禅城区教育局备案,自2023年9月至今在禅城区公办学校在岗任教的临聘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适当放宽年龄:
(1)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
(2)经审查在禅城区教育局备案,自2023年9月至今在禅城区公办学校在岗任教的临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9.专业相符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专业相近
报考人员所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本科学历专业与研究生学历专业不相同,报考人员可以以本科学历专业或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假设报考人员本科专业为物理,研究生专业为美术,则可以报考物理教师或美术教师的岗位。
(3)专业不限
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10.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时须持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
(2)社会人员和2022年、2023年毕业生报考时须持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博士研究生须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假设报考者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初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2日17:00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参加禅城区2024年前面场次招聘已进入体检环节的,不可报考),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并上传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根据网上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岗位是否开考,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查询。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不符岗位要求,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报考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安排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未通过笔试也将通过手机短信话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重点考查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禅城教师队伍。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六)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六、其他规定
(一)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4年禅城区公办中小学其他场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与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0-29163170,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应聘中职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01060,其余岗位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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