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揭东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2024年03月1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教育局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共设48个岗位,招聘教师65名(其中高中教师32名、初中教师17名、小学教师13名、特殊教育教师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须为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其他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普通高考原为第一批重点院校录取的专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2024年国内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年龄: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同时符合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3〕1号)(附件2)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1)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要求。
(2)报考人员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进行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且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特殊教育学科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肄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8.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8:30至3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扫描网上报名二维码(附件4)进行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报名信息只能提交1次,请考生认真复核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至11:30。
2.资格审查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开放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3.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式两份)。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3)学业成绩表、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5)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4.报考注意事项
(1)经网上报名后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同放弃。每人只准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均应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考试及计分办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开放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合格。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通过试讲和答辩的形式了解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试讲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课程内容(课程内容由考场指定,并现场备课);每人面试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试讲环节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不超过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合格。
(3)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4)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名次出现并列时,则按试卷题次顺序的卷面得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若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考试成绩合成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各人的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四)确定签约对象及签订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签约对象自动放弃签约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确定签约对象(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题次顺序的卷面得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并报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对签约对象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在揭阳市揭东区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应聘资格。签约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签约对象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备案和聘用
1.备案。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聘用人员获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3.缺额情况。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公示请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查询。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我区教师招聘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
点击下载>>>
2.关于印发《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3〕1号)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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