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中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15:12:20在线客服:

  2024年03月0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州市中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福州市中医院又名福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7年,前身为福建佛教医院,系福建中医药大学非行政隶属附属医院、福州市中医医疗联合体牵头单位,是全国较早创立的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

  医院为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单位、国家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特色项目培训基地、国家首批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和扶优单位、国家中医急诊医联体副主席单位、国家中医急诊与重症医学区域诊疗分中心、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示范试点医院、福建省文明单位、福建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福建省首批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福建省120急救网络医院,福建省中医药学会药膳分会、中药炮制分会、中医膏方分会挂靠单位,福建省中医健康管理治未病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福州市医学会理事会会长单位,福州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妇产科学分会,福州市中医药学会呼吸分会、脾胃分会、中药分会、儿科分会、骨伤科分会挂靠单位。

  医院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名家辈出。王德藩、何秀春等中医先贤医术高超,医声远扬;陈桐雨、孙浩铭、黄庭翼、邓少杰、郑孙谋、吴味雪等几代中医名家医术精湛,医德高尚。传承百年的孙氏妇科、陈氏儿科、邓氏肛肠科、黄氏针灸科享誉八闽,被美誉为福州中医界“四大金刚”。医院现有福建省名中医,全国、省中医“优才”,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十余位;院内设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5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2个(脾胃病科、儿科)、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9个(神志病科、糖尿病科、妇科、儿科、肛肠科、脾胃病科、药膳食疗科、治未病科、中药临床药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儿科、妇产科、肛肠科、中药临床药学、骨伤科、呼吸与危重医学科)、福建省级中医医院重点科室建设项目2个(康复科、老年病科)。福州桂枝里陈氏中医儿科、孙氏中医妇科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被确认为福建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孙氏中医妇科、八珍药膳、中药临方炮制和桂枝里陈氏儿科获批福州市、鼓楼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最新公布的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医院结果为A等级,位列全省中医医院第3名;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全市第一;职工满意度全省三级医院第一、患者满意度全省三级医院第七。

  医院有鼓楼院区和五四北院区。鼓楼院区地处福州市首善之区鼓楼中心地段,占地面积15亩,编制床位600张。五四北院区一期占地80亩,按照三甲医院标准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16.5亿元,规划编制床位600张,将于2024年投用,届时将建成一家园中有院、院中有园,既有传统古典特色,又有现代气息的三甲综合性中医医院,进一步保障区域应急、重症救治,为百姓提供便捷的中西医结合综合医疗服务。

  二、招考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福州市中医院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21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福州市中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下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月),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第1天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报名第1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22年、2023年、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九)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居或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含长乐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专门岗位报考人员为:从福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者必须是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网络报名第1天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十一)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十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4年3月18日8:30~3月22日17:3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附件2《福州市中医院考生报名表》上传,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填写不规范者,报名不予受理。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8:30~3月22日17:3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在职报考者应于体检、考察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24年3月18日8:30~3月22日17:30,登陆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3月23日12:0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诉。

  (四)专门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报考对象类别的限制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按照网站通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五、考试

  (一)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试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出卷,总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我院官网公布。

  2.进入面试的报考者,由我院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交。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书面递交福州市中医院人事科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若岗位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须先进行笔试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1.本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2.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

  1.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健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福州市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标准执行。

  2.毕业5年内,经考核合格后,每月享受硕士、博士学历补助。

  3.每月享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助。

  4.经认定符合条件,可纳入医院分层次人才培养对象,享受人才培养基金。

  5.硕士研究生:医院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发放3年,需与医院签订工作任务协议;提供总额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6.博士研究生:医院每年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发放5年,需与医院签订工作任务协议;入住人才公寓前、福州五城区无房,由医院在每月奖励性绩效中核增2000元,核增年限3年;提供总额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见习期间按照其职称资格院内予以聘任,补足见习期工资。

  7.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州市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的通知》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8.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建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文件,可申报认定人才层次并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十、有关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中医院官网是本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咨询与监督

  1.有关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福州市中医院人事科:0591-87678565。

  2.监督电话:0591-87673115(福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0591-83305587(市卫健委人教处);来信投递:福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350001);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福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福州市中医院

  2024年3月6日

  附件1:福州市中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福州市中医院考生报名表.docx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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