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外国语大学第一批招聘公告(博士教师岗位)

发布时间:2024-02-20 15:59:09在线客服:

  2024年02月20日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

  学校始建于1964年,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五大道和滨海两个校区。现有58个本科专业,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33个(外语语种31个),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文学类其他专业以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门类专业25个,拥有全国唯一的“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对外翻译研究”国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生源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与世界40多个国家的260余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韩国、葡萄牙、俄罗斯等国高校合作开设9所孔子学院。学校是国家应急语言服务团副理事长单位,“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拥有6个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2个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有4个国际化研究院,形成了具有天外特色的核心智库群品牌。

  学校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内涵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外国语大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求索精神、跨文化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积极投身天津“十项行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际化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4年2月1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天津外国语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教师岗位)》。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体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并经用人部门(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内容与所需专业内容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心理素质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在入职报到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年龄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计划;

  关于年龄界定: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及以下,2024年2月24日开始报名,1988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以此类推;

  9.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0.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所涉岗位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注册报名。2024年2月24日上午9点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发布岗位停止报名的通知,每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以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应聘岗位、上传相关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申请材料包括:①本人学习及工作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②身份证、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国内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③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材料目录及扫描件)。

  (三)考核

  考核前,将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持能够证明报名资格的报考材料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考核及资格复审安排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核采取试讲授课、考官提问等方法进行,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考官一般由招聘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诚信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时间根据岗位需求实际开展,不少于7个工作日。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最长可延长两个月的报到时限,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已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担任上一级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相应级别职务聘任条件。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校将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我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该岗位重新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公开招聘方案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调整相关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2-23284236

  咨询邮箱:zhaopin@tjfsu.edu.cn

  监督电话:022-8150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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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教师岗位)

  天津外国语大学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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