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09:39:33在线客服:

  2024年02月01日讯: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优化部队士兵素质结构,为全区干部队伍储备培养人才,根据威海市委、威海市政府、威海军分区《关于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全年招聘计划共7个。上半年招聘计划根据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下半年招聘计划根据上半年招聘情况确定。具体招聘计划将在威海市文登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招聘对象

  符合2024年军队应征高校毕业生入伍的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从威海市文登区报名参军服役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规定要求。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肢体无残疾、无传染病,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查体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要求。

  3.性别。限男性。

  4.学历。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上半年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2月18日之前取得;下半年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10日之前取得)

  5.年龄。年龄应符合当季征兵要求。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正在接受调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区征兵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负责。

  (一)网上征兵报名

  1.时间。上半年截至2024年2月18日18时前;下半年截至2024年8月10日18时前。(节假日时间正常咨询,下同)

  2.方式。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文登区)。

  (二)事业单位报名

  1.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文登区人武部一楼东侧征兵办公室(文登区天福路132号)。

  3.方式。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1)《2024年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背后标注姓名);(3)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6)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7)《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

  由区征兵办、区人社局和公安文登分局共同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区征兵办会同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组织,按照军队和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共同组织查体,体检时间、地点以镇街武装部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并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

  应聘人员没有经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区征兵办负责。政治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核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核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的通知》(军法〔2021〕62号),并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核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参加考试。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现场考核有关要求,在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全国征兵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征兵办,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严禁使用其他证件或证明代替。

  2.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具体分数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按1:3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入伍动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人员确定及签约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拟进入带编入伍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带编入伍范围人员。在区征兵办集体定兵后,拟进入带编入伍范围的人员,在文登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文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签约的,与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征兵办签订《威海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编制部门预留相应编制,带编入伍人员参军入伍。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约,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约。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签约并查实的,取消其签约资格。对签约手续办结前因拟签约人员被取消签约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空缺编制不予递补。

  七、退役安排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满5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自部队下达退出现役命令之日起30日内,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威海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初审档案,并移交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商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征兵办和有关单位,按照专业对口、公平、公正原则,参照转业士官安置办法进行量化赋分,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核成绩确定选岗顺序,按照1:1比例组织选岗,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排不再实行试用期,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以下情形协议终止:

  1.服役未满5年的(因国家建设或者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除外);

  2.服役期间受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安置方式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的;

  5.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的(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的除外);

  6.不服从岗位安排的;

  7.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

  8.因个人身体、思想等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聘用的。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区征兵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8452314(征兵办);0631-8452057(人社局)

  附件1:2024年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4年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应聘须知

  附件3:2024年威海市文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诚信承诺书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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