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滁州市来安县人武部公招聘会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0:57:40在线客服:

  2024年01月03日讯: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和工作需要,来安县人武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会计1名(男女不限)。主要承担人武部财务核算、报销等工作,以及人武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初级(含)以上会计资格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含)以上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相应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不得招聘为会计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以本人名义成立企业、社团或组织的;

  10.其他不宜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采取现地投送简历及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来安大道与黎明路交叉口,向西50米。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初级(含)以上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

  (4)《来安县人民武装部会计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核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统一考核

  1.笔试(100分):主要围绕财务知识进行考核。按照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计算,形成应聘者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格检查对象,并公布入围体格检查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出现人员放弃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签订合同时,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任职期间,从事除人武部以外工作或擅自借人武部名义进行其他活动的,视作违约并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保障

  签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工作。

  (一)薪酬

  会计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年人均薪酬待遇8-9万元(含“五险一金”和年终绩效奖励工资等)。

  (二)住宿及就餐

  担任人武部会计期间,不分配住房。就餐自行保障。

  (三)休假

  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日常表现及业务达标考核,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翌年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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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安县人民武装部会计招聘报名表.docx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武装部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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