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校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年12月27日讯: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创办于1951年夏,隶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海南省教育厅评定的第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多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机关后勤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教学科研先进单位、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省市幼教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是海南省幼教培训基地和对外交流的窗口。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13号)的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海南省机关幼儿园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
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
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校园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注: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不在这次招聘范围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有关要求
1.对应聘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专业设置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2022年研究生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30周岁(含)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31日9:00—2024年1月3日12: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点击报名链接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报名链接: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062
3.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须按附件《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校园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在50KB至2MB区间)。不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
(3)此次校园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6)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7)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8)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资格复审
1.时间与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须按《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校园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提供材料,证件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考前在现场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纸质材料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予以核发《准考证》。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4)现场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1.教师01岗位:先学术评估,后微格教学。
学术评估: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是否具有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较高的教科研专业能力水平,良好的教科研学术专业素养以及较丰富的教科研学术经验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分钟。
微格教学: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实践能力(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满分100分,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2.教师02岗位:先五项技能,后微格教学。
五项技能:命题绘画(分值20分,时间45分钟);讲故事(分值20分,自备故事,时间2分钟);唱歌(分值20分,自备歌曲清唱,时间2分钟);钢琴(分值20分,自备曲目,时间2分钟);舞蹈(分值20分,自备音乐存放于U盘,时间2分钟),满分100分。
微格教学: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实践能力(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满分100分,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3.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告。
4.考核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教师01岗位(学术评估和微格教学)和教师02岗位(五项技能和微格教学)任一单项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确定进入微格教学考核环节的人选
从教师01岗位学术评估考核成绩、教师02岗位五项技能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进入微格教学考核环节的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教师01岗位学术评估考核成绩、教师02岗位五项技能考核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微格教学考核环节。
6.考核综合成绩
教师01岗位综合考核成绩=学术评估成绩×60%+微格教学×40%,教师02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五项技能成绩×50%+微格教学×50%,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教师01岗位学术评估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学术评估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现场答辩),加试成绩高的入选;教师02岗位微格教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若微格教学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现场答辩),加试成绩高的入选。
7.考核要求
应聘人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考核。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的应聘人员进场考试。
8.成绩公布
考核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号、准考证号、考核成绩,签名确认后离场。考核成绩及相关招聘事宜当天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成绩公布的第二天,所有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招聘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参加体检的集合地点再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时应由纪检人员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小组签名)。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声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结合招聘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本人负责。
(五)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s://jgsw.hainan.gov.cn/
(七)本方案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指导,接受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0898- 65361069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八、联系方式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0898-65328280、65321000
报名系统及资格审核咨询:0898-66502026、66755323
(正常上班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校园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附件3:海南省机关幼儿园校园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5.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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