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肇庆高新区“两新”组织党工委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23年12月26日讯:根据《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高管办函〔2023〕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肇庆高新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肇庆高新区“两新”组织党工委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共党员;
4、具有本科(非在职)以上学历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需求的相应工作经历;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年限、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
(1)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填写《肇庆高新区“两新”组织党工委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本人签名后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有社保经办机构签章的社保缴费凭证、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含工作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党组织关系证明等扫描件,以及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电子照,于规定时间内发送到制定邮箱(zqgxzgh@zhaoqing.gov.cn)。为确保报名成功,请各报考人员发送资料后致电核实情况(联系人:江小姐,联系电话:3135356)。
(2)本次招聘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题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制。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
2、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形象礼仪等。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由肇庆高新区“两新”组织党工委2023年招聘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后,名单在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zqgx.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顺序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肇庆高新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定向各界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要确保真实,如发现材料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监督电话:0758-3646210(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
六、本方案由肇庆高新区“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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