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招聘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公告
2023年12月23日讯:为加强萧山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水平,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萧山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技术检查员是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本次计划招聘技术检查员10名,分危险化学品企业类、工矿企业类、防灾减灾救灾类、法律类执法技术检查员4类。具体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其中之一:
1.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行业领域5年工作经历;
5.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技术检查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12月26日17时。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将《2023年杭州市萧山区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及相关报名资格的扫描件投递至电子邮箱614297622@qq.com,邮件及简历名称统一为:萧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应聘+岗位+姓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12月29日17时。
资格初审由萧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专业条件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后不能形成竞争的,经研究可将该岗位指标用于其他招聘岗位,具体情况在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补充招聘公告予以发布。
五、笔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笔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4的比例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在面试前(另行发布公告)现场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2023年杭州市萧山区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记录、从业经历证明(附件3)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截止面试前一天中午12时,通过资格复审且入围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经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和薪资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根据需要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技术检查员为劳动合同制用工,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聘期2年,实行一年一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聘期满考核合格且视工作需要可续聘。聘任期间实行协议年薪制,以聘用合同为准,一般为人民币19-25万元(含“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费用)。
如本次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不满一年内离职,并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经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根据需要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
xiaoshan.gov.cn/)“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其他考试”与“萧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萧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2896656、0571-8266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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