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西藏中学(统筹项目)招聘公告
2023年12月13日讯: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和市教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北京西藏中学(统筹项目)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说明
北京西藏中学(统筹项目)为北京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编办将统筹教师编制下达至北京西藏中学进行人事代管。统筹项目学校分别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大学附属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北师大二附中未来科技城学校、清华大学附属小学、北京大学附属小学等九所学校。招聘工作由各统筹学校组织开展,具体负责统筹教师招聘、管理使用与安排教育教学等工作。北京西藏中学负责统筹教师人事管理工作,拟聘用人员编制在北京西藏中学,工作地点在各统筹学校。
二、招聘要求
招聘岗位为北京西藏中学(统筹项目)教师专业技术岗(具体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
6.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二)其他条件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任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日期: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1日17:00止。
2.提交资料
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岗位名称参照附件1中“备注”栏。
(1)按以下顺序准备电子版扫描件,放在一个PDF文件中:
①《北京西藏中学(统筹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以“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
②填写完整并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全科成绩单。
④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⑤所有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学士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注:对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
⑥身份证正反面。
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开招聘所有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知进入笔试环节。
(三)确认笔试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邮件回复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放弃应聘。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从事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不足1:3的岗位,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学校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笔试通过可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试讲两部分。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无合格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考察、体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组织考察、体检后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八)拟聘用人选因主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
(九)考察、体检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有关信息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应届毕业生报到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
(五)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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