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第一批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12月06日讯: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安全生产战略规划、政策理论、法规标准等基础研究,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城市、农村、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救援、调查评估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第一批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
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六级管理岗位或具有中级专业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五级管理岗位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14个岗位、计划招聘14人,其中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9人,面向社会人员招聘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和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工作,适应实战化要求。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学校或院系处分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以及法律法规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可登录“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7),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担任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主动报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期间根据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评审后直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严格专业能力水平评审
本次招聘岗位均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不再组织笔试。组织专家围绕岗位职责要求、个人科研成果以及博士期间研究方向与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水平评审。专业能力水平评审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含80分)。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评审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答辩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素养、专业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含8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出具书面《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考察人选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达不到2:1的,以实际参加考察人数为准。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
(六)公示
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面试公告将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官网发布,请随时关注,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咨询电话:徐老师010-84911162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23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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