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11月2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南部山区管委会所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所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所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6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9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4人,控制总量人员15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12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6日10:00—12月9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6日10:00—12月9日16:00;
2.报名、缴费系统入口请登陆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官网http://jnns.jina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情况反馈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并于2023年12月14日9:00--2023年12月1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2月8日9:00-16:00到济南市南部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埠二区114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及时在南部山区管委会官网发布公告。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考一科为医学类(含公卫医师、内科、外科、眼耳鼻喉、院前急救)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9:00—11:00,详细信息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
(1)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3)。④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⑤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前一天17:00之后弃权的,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进行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聘用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如有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须在南部山区区域内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单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招聘咨询电话:0531-8811272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八、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通过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nns.jinan.gov.cn/)公开发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本简章由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3:2023年应聘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1:2023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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