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卫生系统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15:14:39在线客服:

  2023年11月21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卫生系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被单位辞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gbqwsj@126.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包括:

  ①《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

  ②《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电子版(附件3);

  ③个人简历(含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⑤岗位所需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⑥《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中自评得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能体现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成果等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2)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可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应聘人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照《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卫生系统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的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确定人选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照《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测评,考核人选按照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择优确定。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考核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港北先锋”公众号、“健康港北”公众号上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四)考核。由组织、人社部门联合用人主管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考核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港北先锋”公众号、“健康港北”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考核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不接听等造成的后果则由应聘本人承担。

  (四)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间不得申请调离港北区。

  (五)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经认定为贵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还可享受配偶就业、子女教育、落户保障、医疗保健、交通出行、文体旅游等生活便利服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港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257147。

  1.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

  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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