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大庆市第五医院招聘医疗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3 15:26:50在线客服:

  2023年11月13日讯:为加强大庆市第五医院医疗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提高大庆市第五医院医疗专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医疗专业工作人员18人。详见《2023年大庆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医疗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 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四)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备高级职称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五)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 现役军人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已录用的乡镇卫生院招聘的大学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一)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期间,通过邮箱报名,此次考试不受理现场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2023年大庆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医疗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相应层级的资格证书;

  4.存档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dqsdwyyrsk@163.com)。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邮箱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于11月24日于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和大庆市第五医院官网(http://www.dqsdwyy.org.cn/)公示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将通过邮箱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修改*次(标明修改次数)”。

  (三)发放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详见笔试通知,请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和大庆市第五医院官网(http://www.dqsdwyy.org.cn/)。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填报不实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填写报名表时必须在“符合加分条件信息”栏目进行标注。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5.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1月24日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和大庆市第五医院官网(http://www.dqsdwyy.org.cn/)通知公告,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照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一张卷,考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及年龄放宽要求。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年龄放宽资格确认同时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不累加享受。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相应岗位面试人选数量,但与招聘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客观题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大庆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医疗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扫描件(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相应层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5)保管档案证明1份(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6)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张(小2寸)。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经现场资格确认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经会议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和大庆市第五医院官网(http://www.dqsdwyy.org.cn/)通知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笔试加分及年龄放宽资格确认。符合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人员,考生本人需于2023年11月29日携带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到大庆市第五医院(兴化北街122号)机关楼三楼人事科进行确认,未按时进行加分及年龄放宽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内容信息要真实、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不准影响加分资格确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离开享受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报考人员,不享受相关政策。加分及年龄放宽资格确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享受年龄放宽政策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提供各层级毕业证书,具备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的提供各相应层级职称证书;

  3.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1份;

  4.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1份;

  5.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享受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的报考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申报日期)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考核结果、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审批名册》复印件1份。

  (二)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及符合加分政策时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含当日)。

  (三) 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和大庆市第五医院官网(http://www.dqsdwyy.org.cn/)通知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大庆市第五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915937,监督电话:0459-676354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附件1:2023年大庆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医疗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大庆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医疗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大庆市第五医院

  2023年11月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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