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揭阳揭西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33名)
2023年11月03日讯: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第二批)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2023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第二批)工作人员共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揭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不含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5.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要求(其中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揭西县户籍招聘的,考生须为揭西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揭西县)。
6.报考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博(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规定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西县融媒体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iexi.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考试确认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者应在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17日下午16: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报考者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相关材料,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结果为“资料不齐”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11月18日下午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补充修改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改资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报名要求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登录报名系统并设置密码(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户口簿扫描件(包括首页和个人页)(其中岗位条件有要求面向揭西县户籍招聘的,考生须为揭西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揭西县。揭西县生源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提供入学前的户口簿;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县,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县,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揭西县户籍的户口簿及本人出生证等证件证明材料)。
④学历材料扫描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⑤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和合同的扫描件。“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扫描件。
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
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所需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需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3)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在报考时应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中选择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书和合同扫描件。凡未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中选择加分政策项目且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书和合同扫描件的,不予加分。
(4)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报考者应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应的招聘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代码,报考跨专业岗位类别无效。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所学专业按取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报考专业依据。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5)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7)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直接在报名系统里反馈,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试确认。
3.报名资格初审
审核工作将2023年11月13日开始,11月18日前完成。
4.查询结果
报考者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在2023年11月18日下午16:00前可以补充修改材料。
5.考试确认
报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3日下午16:00内进行考试确认。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揭阳市”——搜索——选择所报岗位并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信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7.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确认的报考者应于2023年11月29日至30日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委托省级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及评分。笔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县融媒体中心联合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综合文化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招聘岗位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多人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供《2023年揭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并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其中岗位条件有要求面向揭西县户籍招聘的,考生须为揭西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揭西县。揭西县生源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提供入学前的户口簿;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县,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县,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揭西县户籍的户口簿及本人出生证等证件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和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有要求的)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拟面试对象资格复审淘汰后所缺名额,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反馈。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揭西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工作由县融媒体中心联合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共同负责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体检人员。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iexi.gov.cn/)公示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我县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需在所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含一年试用期)方可申请调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相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融媒体中心联合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综合管理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热线电话,报考者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附件2),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揭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2023年揭西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第二批)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pdf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西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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